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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處罰金的情形有哪些?

單處罰金的情形有哪些?

單處罰金的情形有哪些?

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刑有四種適用方式,有單科式、選科式、併科式、複合式。單處罰金的情形有哪些呢?詳情請看下文。

單處罰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罰金有以下四種適用方式:

1.單科式。刑法規定的單科罰金主要適用於單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條規定的單位受賄罪和第393條規定的單位行賄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只能單獨適用。

2.選科式。在罰金單獨適用的情況下,刑法規定罰金與其他刑種並列,可供選擇適用。例如: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作為一種選擇的法定刑,只有單獨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3.併科式。在罰金附加適用的情況下,明確規定判處自由刑時,必須同時並處罰金。例如,《刑法》第326條規定的倒賣文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這裏,罰金只能附加適用,不能單獨適用。

4.複合式。複合式是指罰金的單處與並處同時規定在一個法條之內,以供選擇適用。例如,《刑法》第216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單獨適用,究竟是並處還是單處根據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節輕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犯罪情節較輕,適用單處罰金不致再危害社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單處罰金:

(一)偶犯或者初犯;

(二)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三)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的;

(四)犯罪預備、中止或者未遂的;

(五)被脅迫參加犯罪的;

(六)全部退贓並有悔罪表現的;

(七)其他可以依法單處罰金的情形。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罰金的適用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啟發,謝謝瀏覽!

標籤: 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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