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故意傷害罪附帶民事怎麼審理?

故意傷害罪附帶民事怎麼審理?

一、故意傷害罪附帶民事怎麼審理?

故意傷害罪附帶民事怎麼審理?

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的審理,被害人只能就直接的物質損失,請求被告人賠償,比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護理費等。傷殘賠償金不屬於直接的物質損失,屬於精神損害的範疇,法院是不支持的。但如果雙方就民事賠償進行調解,對方自願作出的賠償不受上述賠償項目的限制。所以,被害人在調解中提出賠償請求是正當的,是應有的權利。如果民事部分達不成調解,法院在判決中只支持直接的物質損失。

二、刑事附帶民事的審判程序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般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寫清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案發詳細經過及具體的訴訟請求,並提出相應的證據。書寫訴狀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並製作筆錄,然後向原告人宣讀;原告人確認準確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不論是口頭還是書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都應當説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為遭受的損失的程度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等內容。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必須在起訴書上寫明,不能用口頭的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被害人應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沒有提起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為遭受損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便他們決定是否行使這一權利。如果他們放棄這一權利,應當許可,並記錄在案。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為是給國家、集體財產造成損失的,受損害單位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保護了國家和集體財產免受損失。

刑事附帶民事的審判程序首先要提交民事訴狀,並提出相應的證據,書寫訴狀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在訴訟過程中,被害人應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沒有提起時,被害人的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xingshi/xingshichufa/41e0x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