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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後取保候審意味着什麼

法院開庭後取保候審意味着什麼

也就意味着宣判了,取保候審是必須符合刑事訴訟法51條所規定的法定條件的,同時被取保候審的人必須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56條規定的相關義務。根據司法實現已被採取取保候審的人,只要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即使當庭未宣判也不會改變強制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法院開庭後取保候審意味着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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