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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販毒判拘役合法嗎?

幫人販毒判拘役合法嗎?

一、幫人販毒判拘役合法嗎?

幫人販毒判拘役合法嗎?

是合法的;

如果是幫販毒人員拿毒品,可以販賣毒品罪的共犯論處;如果是有償幫吸毒人員取毒品,可以販賣毒 品罪定罪;如果是無償幫吸毒人員取少量毒品,則不以犯罪論處,毒品數量較大的,可以非法持有毒 品罪定罪。

二、販毒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全國部分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2008年):一、毒品案件的罪名確定和數量認定問題。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以牟利為目的,為他人代購僅用於吸食的毒品,毒品數量超過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的,對託購者、代購者應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購者從中牟利,變相加價販賣毒品的,對代購者應以販賣毒品罪定罪。明知他人實施毒品犯罪而為其居間介紹、代購代賣的,無論是否牟利,都應以相關毒品犯罪的共犯論處。

綜合上面所説的,幫人販毒也是在實施犯罪的一種,而且只要被查到,也會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處理,所以,任何案件都是有它的法律依據的,所以,執法人員在進行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來處理,從而保障讓犯罪人員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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