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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諒解書重要性

尋釁滋事諒解書重要性

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但是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取得諒解之後能減刑多長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諒解書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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