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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二審判決生效時間

民事訴訟二審判決生效時間

民事訴訟二審判決生效時間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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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生效時間是多久?

我國法院審理案件的,採取的是兩審終審制,經過二審後,二審做出的判決就是生效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如果對二審有意見,依據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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