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有哪些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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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的規定處理糾紛的流程是怎樣的?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的規定處理糾紛的流程:醫療糾紛發生→患者及家屬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並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報告上級衞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組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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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醫學會能鑑定醫療事故嗎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按照《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九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共同書面委託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第三條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分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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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國相關法規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醫學會不會受理醫療事故鑑定。這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屬單方向醫學會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醫學會不會受理的情況。因此,如果向通過醫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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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哪些情況下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二)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三)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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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醫學會能鑑定醫療事故嗎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按照《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九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共同書面委託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第三條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分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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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縣醫學會能鑑定醫療事故嗎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按照《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九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共同書面委託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第三條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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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會能否鑑定醫療過錯醫療過錯通常由醫學會組織鑑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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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醫學會醫療事故鑑定多少錢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國家衞生計生委所屬中華醫學會依法對醫療事故爭議進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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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評殘標準一樣嗎您好,傷勢醫治結束後,可以先向司法鑑定所申請傷殘等級或和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時間鑑定,具體幾級傷殘或和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時間以鑑定結果為準,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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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醫學會能鑑定醫療事故嗎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按照《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九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共同書面委託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第三條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分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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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醫療事故鑑定流程:1、委託:醫鑑辦接受兩種形式的委託: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衞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鑑定的委託。2、受理:醫鑑辦接到委託書後,進行審核並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供鑑定所需的材料:3、組成鑑定組:醫鑑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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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首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鑑定,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這樣才能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就很難解決相關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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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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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對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不服怎麼辦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果可以直接作為證據在訴訟中使用,因此法律對於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做了具體的規範。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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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會的首次鑑定不服,怎樣申請再鑑定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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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醫學會能鑑定醫療事故嗎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按照《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九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共同書面委託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第三條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分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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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鑑定的條件及期限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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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醫學會不予受理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是什麼(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二)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三)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託的除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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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醫學會能單方終止醫療事故鑑定嗎醫學會可以單方終止醫療事故鑑定。因當事人拒絕配合,無法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終止本次鑑定,由醫學會告知移交鑑定的衞生行政部門或共同委託鑑定的雙方當事人,説明不能鑑定的原因。《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因當事人拒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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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服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怎麼辦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果可以直接作為證據在訴訟中使用,因此法律對於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做了具體的規範。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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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醫學會專家組成員什麼時候應迴避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有以下情形的時候醫學會專家組成成員應當迴避:(一)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與醫療事故爭議有利害關係的;(三)與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鑑定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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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需要45天,《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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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的規定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的規定處理糾紛的流程:醫療糾紛發生→患者及家屬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並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報告上級衞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組織調查、處理。醫療事故處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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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國相關法規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醫學會不會受理醫療事故鑑定。這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屬單方向醫學會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醫學會不會受理的情況。因此,如果向通過醫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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