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懷孕能否被羈押1、懷孕不可以被羈押。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2)、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3)、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的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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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怎麼處理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有權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為了防止長期取保,既不結案,也不偵查、起訴、審理,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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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是多長1、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一般是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法律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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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查羈押期限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不得超過2個月;2、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延長1個月;3、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26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延長2個月;4、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可以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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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上追逃異地羈押期限是否列入刑事拘留期限異地羈押期限應計入刑事拘留期限。關於羈押期限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異地羈押”並不是法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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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更強制措施一般情況是最長在十天內決定是否逮捕,特殊情況可達到十四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長應當在三十七天內決定是否逮捕.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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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向檢察院申請不批捕申請書嗎不可以,你只能申請取保候審,還需要在符合的條件內才可以。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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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單位人員被羈押算曠工嗎沒有辦理請假等手續,因個人原因被拘留,可以認定為曠工。刑事拘留後不一定被開除公職,如果被追究刑事責任可以開除公職。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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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刑日期怎麼算1、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2、法律依據:1、《刑法》第四十一條【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條【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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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羈押看守所要拘留多久看守所刑事拘留一般關10天,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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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庭前羈押能否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在開庭前被羈押,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條件包括: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羈押不發生社會危害性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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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終止妊娠期間能離婚嗎女方懷孕期間能不能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婚姻法》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也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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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逮鋪羈押多久判刑關於正式逮鋪羈押多久判刑,具體規定如下:1、公安機關逮捕以後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為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3、進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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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羈押能無罪釋放嗎延期羈押是否能無罪釋放,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00條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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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和分公司怎樣區別1.設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內的兩個以上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註冊應當符合《公司法》對設立條件及投資方式的規定,併到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子公司的名稱最後一般是某某有限責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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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羈押期限超過判決刑期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羈押期限超過判決刑期的話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我國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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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留算不算羈押1、不算。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拘留和羈押問題的批覆》中,對拘留和羈押作了如下區別:(1)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條件下,對需要進行偵查的人犯採取的一種緊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機關才能行使拘留。(2)羈押則是在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或者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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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一審是指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在中國,普通的第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性質較嚴重、問題較複雜、影響較廣大的第一審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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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規定逮捕現羈押什麼意思逮捕:逮捕是檢察院、法院批准或決定,公安機關執行的,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它不僅剝奪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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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羈押期限是對待偵查、起訴、審判的人犯關押的法定時限。一般情況下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可以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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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最新規定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第一百五十八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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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羈押審查程序是怎樣的1、立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申請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應當説明不需要繼續羈押的理由。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應當一併提供。2、審查人民檢察院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可以採取以下方式:(1)審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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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時羈押的期限刑事訴訟法沒有專門規定統一的羈押期限。而是根據拘留、逮捕等不同強制措施分別規定的,而且在好多情況下都是可以延長的。一般説這樣的,拘留最長37天,逮捕一般兩個月。如果案情複雜,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延長。一般的刑事案從立案到一審判決一般在半年到一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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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守所超期羈押國家賠償標準one;line-height:0px;“id="“_baidu_bookmark_start_4“">?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8年5月16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刑事申訴檢察部門在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284.74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2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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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羈押期間折抵緩刑嗎1、羈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緩刑考驗期的,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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