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名貸款買房糾紛的相關內容是怎樣的1、借名買房協議可能無效,錢、房兩空2、無書面協議,一方否認曾約定借名買房。借名買房的雙方多為親友,基於感情信任,多為口頭約定,較少簽訂書面協議,登記人因房屋價格上漲等因素否認借名買房。3、登記人拒絕辦理房屋過户手續,借名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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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買房協議是否有效需要具體分析:1.如果購買的是商品房,該房屋買賣合同為有效合同。因為商品房為意思自治,買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進行購買房屋。2.如果購買的是經濟適用房、拆遷房、回遷房、福利房等帶有個人身份的房產,這類房屋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法律依據】《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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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借名買房的權屬認定摘要:隨着我國房地產市場的轉型,借名買房作為一種購置房產的新型模式也應運而生。借名買房涉及借名人、出名人以及相對人等多元性的關係。借名買房意味着傳統不動產登記體系中法律權利和事實權利一元性狀態的解構,而滋生出法律權利和事實權利二元分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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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房產糾紛案例中的解決方式有哪些第一,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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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1、借名貸款買房協議,只要意思表示自願真實以及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符合合同有效要件,不具有無效情形,即具有法律效力。2、但是,如果名義產權人事後不承認,真正出資購房人又不能證明雙方之間有委託代理關係和自己真正出資的事實,要想取回房產或收回購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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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購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借名購房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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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買房注意事項都有哪些,法律上的具體規定1、弄清房屋性質。應該瞭解清楚房屋的產權性質,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購買是否違反國家政策性規定,防止將來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2、簽署協議約定權責。借名人都應委託專業的律師起草並簽訂借名買房協議,約定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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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訴稱王某賢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周某剛、宋某傑、郭某德、馮某莉繼續履行和王某賢簽訂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協助王某賢將案涉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至王某賢名下;2.周某剛、宋某傑、郭某德、馮某莉向王某賢支付違約金。周某剛、宋某傑上訴請求:1.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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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告訴稱原告許一訴稱:2012年2月18日,原告以被告的名義購買了位於a號房屋一套及車位2個,購房款及車位款均由原告支付。同年10月原告入住該房屋至今,權利義務全部由原告實際享有及承擔。現該房屋產權證書已經辦理完畢,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辦理過户手續,但被告遲遲不予辦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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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銀行首先會核實身份。借名貸款的具體審查流程是查借款用途。查看借款用途與借款金額是否相匹配。到户核對經營項目。通過實地到借款户家中,看該户實際經營項目與申請借款是否相同,申請借款金額與所經營的規模是否相匹配。查借款實際去向。通過查看當日傳票,對該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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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借名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1、弄清房屋性質如果購房者不得已選擇借名買房的話,那麼在借名之前應該瞭解清楚房屋的產權性質,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購買是否違反國家政策性規定,防止將來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2、簽署協議約定權責即便購房者是借的是兄弟姐妹的名字來買房,在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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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訴稱秦某、李某文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請求依法確認位於北京市西城區一居室樓房一套產權歸秦某、李某文共同共有;2.訴訟費用由李某傑、李某聰、李某良承擔。秦某、李某文上訴請求:1.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2.本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由李某傑、李某聰、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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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買房“借名買房”指自限購政策施行之後,部分有購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購房資格,即使能籤買賣合同,也無法在房地產中心進行交易過户。在此情況下,個別購房者採用了“借名買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義購房,而購房款項卻由購房者自己支付。有的人為了貪圖便宜的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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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人們都深知借名買房是有風險的,但是人們都禁受不住利益誘惑,甘願冒着一些風險去借名買房,那麼,在實踐中,如果出現了借名買房糾紛,我們應當如何處理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具體介紹相關內容。一、借名買房有風險嗎?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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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件介紹:1、原告訴稱:蘇某訴稱:2004年7月,原告借用被告的身份信息購買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的訴爭房屋,房屋總價款三十五萬三千一百一十三元,原告支付首付款並辦理了銀行貸款,原告一直償還該房屋貸款。房屋交付後,原告裝修併入住至今。2004年10月1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購房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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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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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購房借名人反悔怎麼辦房屋產權以產權證為準。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規定及《物權法》第9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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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吳某鵬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請求判令林某君騰退位於北京市豐台區一號房屋;2.訴訟費由林某君承擔。林某君的上訴請求為: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吳某鵬原審訴訟請求;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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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購車合同糾紛在實踐過程中,許多地方為了緩解交通擁堵,減少環境污染,出台了小客車數量調控管理規定或實施細則。隨着政策的出台,借名購車現象層出不窮,相應的法律問題也隨之產生。借名購車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該輛車到底屬於誰?如果發生了事故最終算誰的責任呢?所謂借名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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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訴稱周某君、趙某芬向本院提出如下訴訟請求:1.被告按照雙方《住房過户協議》(合同)約定,繼續履行未完成的合同內容,協助二原告辦理北京市豐台區A號房屋(以下簡稱A號房屋)過户登記手續;2.訴訟費由被告負擔。事實理由如下:趙某芬與周某君系母女,周某君與張某輝於2003年8月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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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民事賠償責任。商業銀行是我國非常重要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主要的業務範圍是吸收公眾存款和向貸款人發放貸款,而發放貸款時,要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違規發放貸款,商業銀行工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發放貸款,造成商業銀行損失的,違規發放貸款的工作人員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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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買房的協議有法律效力嗎1、借名購房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違反公共利益,借名購房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判斷借名購房合同是否有效的關鍵問題在於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禁止性規定可分為有效禁止性規定和管理禁止性規定。兩者的區別標準在於是否違反了公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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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訴稱周某蘭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令周某潔立即停止侵害,返還非法佔有周某蘭的房屋;2、判令周某潔立即騰出所佔周某蘭的房屋;3、判令周某潔賠償給周某蘭因非法佔有房屋的使用費,暫計18000元;4、本案訴訟費由周某潔承擔。周某蘭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周某蘭的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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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實務訴訟之中,對於借名買房問題,主要兩種觀念:1、訴訟,對房產登記機構提起更正登記,要求法院判決房產登記機構登記錯誤,更改不當的行政行為;2、訴訟,對被借名人提起給付之訴,要求法院判決房屋所有權人為借名人,且被借名人協助借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民法典》對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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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果借名買房不想還怎麼辦如果房子可以過户到出資人名下,向法院起訴,確認房子的所有權屬於出資人。如果房子因為政策等原因無法過户,可以要求名義上的購房人退還購房款並賠償相應損失。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買房人產生糾紛一般有兩種類型“借名買房”即指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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