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 >判決執行 >

什麼是債權強制執行公證文書?

什麼是債權強制執行公證文書?

一、什麼是債權強制執行公證?

什麼是債權強制執行公證文書?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應當符合的條件有:

1.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

2.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等。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三十九條

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

(二)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

(三)債權文書中載明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

(四)《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公司股權如何執行轉讓?

當股權轉讓強制執行正式立案之後,法院可以通過有關機構、單位、個人,對被執行人擁有的可供執行的股權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具體包括如下內容:股權的公司名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出資額度等等,該程序的主要目的在於確認股權為被執行人所有。

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股權作為一項民事財產權利,可以成為強制執行的標的。股權的強制執行是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的執行程序,依據債權人的申請,在強制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時,以拍賣、變賣或其他方式,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的一種強制性轉讓措施。

股權轉讓是資本市中常見的資本運作方式,公司確定要進行股權轉讓,需要向法院提交股權轉讓申請,之後法院要求執行機構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股權進行調查和整理,根據調查的意見出具具體的處理決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susong/panjuezhixing/5w0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