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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隱私權怎麼界定

侵犯隱私權怎麼界定

侵犯隱私權怎麼界定
律師解析:侵犯隱私權界定:
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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