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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小賣部暫行管理辦法

中小學小賣部暫行管理辦法

中小學內不得設置小賣部!
《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中的第二十條令人關注: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

中小學小賣部暫行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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