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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徵是什麼?

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徵是什麼?

一、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徵是什麼?

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徵是什麼?

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徵:

1.合同法是私法。合同法規範當事人之間因私人利益產生的合同法律關係,強調主體平等、意思自治。因此合同法為私法。

2.合同法是自治法。合同法主要是通過任意性法律規範而不是強制性法律規範調整合同關係。合同法通過任意性規範或引導當事人的行為,或補充當事人意思的不完整。合同法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即合同法中的強制性規範,被嚴格限制在合理與必要的範圍之內。

3.合同法是財產交易法。合同法與物權法均屬財產法範疇,其中物權法主要調整財產歸屬及利用的財產關係,是從靜態角度為財產關係提供法律保護。

二、合同法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徵合同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應界定為除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協議以外的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主體間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進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行為。合同的這一特徵區別於單方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是基於民事主體單方的意思所決定,而合同則是雙方或多方民事主體的合意,且合同是合法行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二)合同是以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主體之間訂立合同是具有一定的目的和宗旨的,即訂立合同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三)合同是平等主體在平等自願基礎上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構成的基礎。

(四)合同是非身份關係的協議。我國婚姻法中有關結婚離婚以及《民法通則》中關於監護以及繼承法上關於遺贈扶養協議的合同,是屬於身份上的合同,依照我國合同法第2條第2款之規定,並非合同法上所稱的合同。

對於合同的簽訂是需要由雙方協商並就具體的事項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是無法簽訂合同的,對於相關事項的認定和辦理,還需要基於實際的違法事實來進行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標籤: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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