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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損害賠償怎麼計算?

解除合同損害賠償怎麼計算?

(一)免除對方損害賠償責任的協議生效後,解除合同的當事人不得要求賠償;(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應當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的擴大,並對擴大的損失不予賠償;(三)違約方解除合同,僅在未來有效的,應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遭受的損失;前一方違約方應當支付受害方訂立合同、履行合同和恢復原狀的費用;(四)損害賠償數額包括合同履行後所能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所預見的數額,也不得超過應當預見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原件還原後,應歸還原件。如果原來的不存在,如果原來是一種,它可以用同樣的種類返回。恢復原狀還包括:(1)返還財產的成果;(二)當事人一方在佔有財產期間支付必要的維修費用;

解除合同損害賠償怎麼計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賠償數額應相當於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合同的性能,但不得超過損失,可能是由於違反合同時預見或應當預見方違反合同訂立合同。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存在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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