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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是怎樣規定的

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是怎樣規定的

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解析: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包括不可杭力、合理損耗、債權人的過錯。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承運人能證明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貨物本身的白然性質或合理損耗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債權人的過錯致使債務人不履行合同,債務人不負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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