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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合同糾紛怎麼打官司

發生合同糾紛怎麼打官司

人們在與他人簽訂合同時,要保持謹慎,以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從而給自身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具體來説,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應該如何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呢?合同簽訂後,如果由於一方違約而導致發生合同糾紛怎麼打官司,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同權益呢?對於這些問題的具體內容,本文將詳細為您進行介紹。

發生合同糾紛怎麼打官司

一、如何預防合同糾紛

具體説合同糾紛的預防,進行合同糾紛的預防,主要有以下幾項措施:

(一)充分了解《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的規定

《合同法》是規範當事人合同行為的基本法律、當事人應當予以充分的瞭解,除此之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也對某一具體合同或合同的一些共性問題進行規範。

(二)調查瞭解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等狀況。

訂立合同之前事先調查瞭解對方當事人的資信狀況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欺詐糾紛和違約糾紛。調查瞭解資信狀況主要指查驗對方當事人的營業執照,瞭解對方當事人的信譽程度等。如果對方當事人資信狀況良好,則合同訂立後履約就可能得到保證;如果對方當事人資信狀況不佳、商業信譽不好,甚至瀕臨破產境地,自然欠缺或沒有足夠的履約能力,與這樣的當事人簽訂合同就會有很大的風險,合同訂立後也會產生糾紛。

當事人在調查瞭解對方當事人的資信狀況的同時,還應瞭解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即在合同上簽字的人是否具備簽署合同的資格。一般來説,公民本人,法人的法走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均具有簽約主體的資格。其他人員代表公民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簽訂合同時,必須有授權委託書。尤其是在通過代理人簽訂合同的場合,代理人應當出具被代理人(委託人)的合法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否則,合同簽訂後,由於合同形式要件不具備而可能引起合同無效糾紛。

(三)精心準備合同條款

合同條款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據。為避免因條款的不完備或歧義而引起合同糾紛,當事人應精心準備合同條款。除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外,其他合同條款都可以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進行約定。法律給予了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充分自由,當事人應詳細約定,尤其是關於合同標的(包括名稱、種類等)、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違約責任(違約金或違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等)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合同主要之條款。此外、根據合同性質或當事人需要特別約定的條款也應詳細規定。

二、發生合同糾紛怎麼打官司

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副本。

訴狀要整潔,不得亂塗亂改。訴狀應經本人親筆簽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加蓋公章。

起訴時,還要按國家規定的標準,預交訴訟費。

案件審結後,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都有責任,按責任大小照比例分擔。

經濟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因經濟合同發生爭議。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經濟合同糾紛經過了合同管理機關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合同糾紛訴訟中,憑證是勝訴的關鍵,經簽名蓋章的有效憑證是關鍵中的關鍵。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相對於合同來講,憑證在訴訟中至關重要。因為合同只能證明雙方的意向,不能證明合同是否履行。各類憑證包括交貨憑證、付款憑證、驗收憑證、結算憑證、清算憑證、對賬憑證,是對合同履行情況的客觀記錄。憑證應當有效才能被法院採納,一般來講只有對方蓋章或能證明是對方工作人員履行職務而簽名的憑證原件,才是合法有效的憑證。複印件、傳真件和無法證明是對方工作人員簽名的憑證原件,一旦對方在法庭上耍賴不予承認,在沒有其它證據佐證的情況下,這些憑證就是沒有任何證明效力的,如此案件將會面臨敗訴的局面。

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與他人簽訂合同時,您要仔細審查對方的資信能力,還要仔細審查合同的內容,以預防可能會發生的合同糾紛。同時,還要注意證據的保存,以避免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因證據不足而敗訴的情況出現。在發生合同糾紛時,您可以選擇訴訟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糾紛,依法維護您自身的合法權益。在訴訟的過程中,證據的提供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您不確定手上的證據是否齊全時,不妨諮詢一下合同糾紛方面的專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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