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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合同違約金上限多少?

聘任合同違約金上限多少?

一、聘任合同違約金上限多少?

聘任合同違約金上限多少?

1、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雙方自行約定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可以設定違約金,具體的違約金數額法律沒有做出限制,需要當事人事先明確約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二、一般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1、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

2、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3、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比例,雙方都接受就行。違約金的比例規定要看具體的內容,如開發商延期交房,其違約賠償為萬分之二;買方違約,定金不能收回,賣方違約加倍返還定金等。一般涉及到開發商違約的內容,賠償的比例就較低。司法解釋中的“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應該是對合同法違約金過高的一個註解,而不是對違約金比例的規定。

聘任合同它畢竟是屬於一種勞動合同,所以他的合同違約金和一般的合同違約金是有所區別的,聘任合同的違約金通常是不能夠超過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服務期還沒有履行的那一部分所應當分擔的費用,如果超過了這個費用是可以發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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