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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編號查詢的方式是什麼?

勞動合同編號查詢的方式是什麼?

一、勞動合同編號查詢的方式是什麼?

勞動合同編號查詢的方式是什麼?

可以在自己單位的人力資源部或者勞動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可見,現行法律並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序。沒有備案的,當事人可以諮詢自己公司的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在簽訂了勞動合同後,也有用人單位都會到勞動局進行備案,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查詢相關信息。

二、勞動合同編號的效力

勞動合同編號並不是非常重要,勞動合同只要滿足法律要求的要件就可以,勞動合同編號並不是法律強制要求的,不會引起勞動合同無效。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引起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為以下幾個方面,並不包括勞動合同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編號並不是一個很重要的東西,因為它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也不是勞動合同裏面必須具備的條款。如果有需要查詢的,可以先詢問單位的人力資源部,有備案的也可以前往勞動局。

標籤: 勞動合同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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