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的税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 企業納税
- 關注:6.24K次
一、房地產交易的税收優惠政策
政策規定: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税率徵收契税。
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税率徵收契税。
3、執行時間: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行。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税 營業税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税〔2016〕23號)
二、增值税的規定
(一)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過渡政策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税;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税。上述政策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6〕36號)
(二)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過渡政策規定: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徵增值税。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6〕36號)
三、個人所得税的規定
政策規定: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税。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税字〔1999〕278號)
四、土地增值和印花税的規定
政策規定:
1、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税。
2、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08〕137號)
在我國相關的個人在對自己的房屋進行買賣時,我國的政府需要徵收相關的税收來保證我國的社會發展。相關的當事人符合我國税收優惠條件的,我國税收部門根據相關的規定,對這類人予以相應的税收減免,促進我國的税收發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qiye/qiyenashui/06xj9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