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補交税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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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於企業改制可能瞭解的不是很多,但是市場經濟和市場競爭加劇的環境下,確實有不少企業選擇了改制,以便有更好的發展,企業改制涉及到的問題比較多,需要大家妥善處理,企業改制補交税也是其中的之一,相關的税務沒有繳納完整是無法完成改制的,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説説有關税務的繳納。
一、企業改制補交税的依據是什麼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税發[2004]66號)規定,對2001年5月1日新修訂的徵管法實施後發生的欠税,税務機關應按照徵管法的有關規定核算和加收滯納金。納税人繳納欠税時,必須以配比的辦法同時清繳税金和相應的滯納金,不得將欠税和滯納金分離處理。
二、企業改制税收種類有哪些
企業在改制設立的過程,可能涉及的税項主要有:
(1)資產評估增值的所得税及折舊抵扣;
(2)所得税的合併納税;
(3)與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契税;
(4)設立股份公司、移交各種合同、權力許可證及資金賬簿相關的税收;
(5)員工安置、資產剝離相關的税收等。
三、 企業改制設立時如何繳納增值税和營業税?
改制設立時的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行為會涉及到增值税、營業税。
企業主要資產形態可以分為有形動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有形動產屬於增值税的徵收範圍,而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屬於營業税的徵收範圍。
(1)當企業以整體經營性資產出資併發起設立公司時,屬於轉讓
企業全部產權,即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税問題的批覆》(國税[2002]420號)規定: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税貨物轉讓,不屬於增值税的徵税範圍,不徵收增值税;
(2)當企業以貨物出資時,應當視同貨物銷售繳納增值税。上述所指貨物包括企業流動資產中的存貨、固定資產中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及其它辦公物品等動產;
(3)對於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税。對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税。
(4)當企業以不動產、無形資產出資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2]191號)規定不需要繳納營業税。
改制並不意味着不需要繳納税了,對於之前所欠的税都要按照規定進行補交,確保企業不發生漏税的行為。這也是企業進行改制之前必須的一項工作就是不發生拖欠有關的企業税。大家補交齊拖欠的税以後就可以依法進入正常的改制程序了,確保改制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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