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購銷合同核定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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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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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是多少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按購銷金額0.3‰貼花,由立合同人負責繳納。 一、定義: 印花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税。因採用在應税憑證上粘貼印花税票作為完税的標誌而得名。 二、納税人: 印花税的納税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户和其他個人。 三、徵税範圍: 現行印花税只對印花税條例列舉的憑證徵税,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它憑證。-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maoyi/gouxiaohetong/rg9g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