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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性質

勞動合同性質

勞動合同性質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私企勞動合同性質具體有哪些類型?

按照工商註冊登記填寫用人單位性質。
個體是指個體經營户,是指除農户外,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個體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歸勞動者個人佔有和支配的一種經營單位。其中包括:
1、按照《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户;
2、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經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准登記、領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個人)登記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私營企業,是指生產資料屬於私人所有,僱工8人以上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包括三種類型:
1、獨資企業,即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2、合夥企業,即二人以上按照協議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合夥人對企業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私企勞動合同性質,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於用人單位的性質,是個體還是私營,應當按照營業執照登記的性質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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