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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改名字户口本

已婚改名字户口本

已婚改名字户口本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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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改名字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證窗口,領取户口本改名字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户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户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門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户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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