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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頻繁起訴? 法院不判離婚

是否可以頻繁起訴? 法院不判離婚

相信很多人對以後的婚姻生活都有計劃,有美好憧憬。然而,邁入婚姻殿堂後,有些夫妻相處並不那麼融洽,有很多不合適的地方,希望離婚,而離婚就涉及到了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等問題,現實生活中,有許多朋友對一個問題協商不一致,就會起訴至法院,那麼,如果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

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

婚姻存在的基礎是雙方的夫妻感情,一方如果堅持離婚,離婚就只是時間的問題了,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不準離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至少要六個月後才能再起訴,起訴了,也不予受理。也就是説在一個較短的時期內,離婚糾紛的當事人不能頻繁地起訴,這是為了給雙方提供一個思考的時間,避免衝動;也是為了防止離婚又和解、和解又離婚的。如果出現新情況、新理由,比如一方實施了家庭暴力,被害方有證據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依法受理。

綜上所述,法院不判離是不可以頻繁起訴的,在法院次判決不能離婚後給予夫妻雙方的是一個重新審視自己婚姻的緩衝期,“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使其認識到離婚的利弊再做決定,不然的話,離完又和、和完又離,那法院的工作量也會更加繁重。在生活中,如果您想離婚,對新情況、新理由不太明白的可以點擊下方在線諮詢專業律師,獲取律師一對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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