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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概念以及需要具備的條件都有要什麼?

離婚的概念以及需要具備的條件都有要什麼?

離婚的概念以及需要具備的條件都有要什麼?
律師解析:可以離婚的條件具體如下:
1、協議離婚: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等。
2、訴訟離婚:雙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起訴是一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起訴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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