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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得多久?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得多久?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得多久?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我國的法制程度在不斷增強,如今如果出現離婚的情況要依據法律來進行處理,離婚的時候要嚴格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離婚協議是在離婚過程中必須要簽訂的手續,來保證雙方的利益不會因為離婚而受到損失,那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得多久?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協議離婚主管機關

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

二、協議離婚的時間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協議離婚條件

1、雙方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達成了一致意見;

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四、協議離婚後財產糾紛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若協議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

五、離婚協議書什麼時候生效

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後,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根據協議離婚的條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協議離婚的條件。即發給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如今我國的離婚人數在不斷的增加,離婚人數的增加,導致在離婚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變得越來越多,在解決離婚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相關程序來進行,在處理這些問題的時候,需要的時間並不是很長只要將材料準備充分就可以很快辦理完成。

標籤: 協議 離婚 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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