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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

辦理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當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户口本、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四、個人近期免冠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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