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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強制的嗎?

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強制的嗎?

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強制的嗎?

非婚子女的出現的原因多種多樣,非婚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的問題也逐漸成為人們討論的問題。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認領制度也開始慢慢地建立,對於一些年幼失去母親的未成年孩子來説,在認領的過程中,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強制的嗎,不是強制的,尊重非婚子女的意願。今天跟小編一起了解一下。

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強制的嗎?不是強制的。在我國確立非婚生子女認領制度應該:①在認領形式上採取自願認領和強制認領兩種形式,認領制度可以使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找到親生父母,以得到生父母的關愛和良好的照顧。設立認領制度既要尊重血緣關係又要兼顧各方利益尤其是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因此我國認領制度可以採用這兩種形式。

一、非婚生子女的含義

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為有輕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各地法律定義有別),其父親母親無婚姻關係的子女。

二、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認領的方式

由於法律上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護程度有別,故有區分的實益。參照世界各國的立法例,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在基本原則方面可以規定充分保護非婚生子女合法權益原則,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也是生父母的親生子女,其法律地位應當平等。因此,在制定非婚生子女認領制度時,必須從充分保護非婚生子女合法權益,促進其健康成長出發,切實保障非婚生子女合法權益;尊重血緣真實性併兼顧當事人主觀意願的原則,親子關係的確立須以真實的血緣關係為前提,違背血緣真實性的認領無效,這也是現代各國親子法所遵循的原則;維護第三人合法權益不被侵害原則和子女平等原則等。在認領條件上可規定認領人必須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有認領的意思表示即可,但大多數國家規定生父為非婚生子女的認領人,如羅馬尼亞、瑞士、德國等國採用此規定,有的國家規定,父母都可為認領人如日本等國,我們也應該考慮到生父母的認領權利和制度,所以父母都是具有認領權利的這種雙向的認領權利有利於非婚生子女的權利保護。

我們在非婚生子女的認養處理方式上借鑑了歐美等國家的立法規定,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既保護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讓他們受到照顧,有保護當事人及婚生子女的權益。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強制的嗎?不是強制的,根據雙方的自願,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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