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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繼承遺產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規定繼承遺產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規定繼承遺產需要什麼手續

一、根據規定繼承遺產需要什麼手續

遺產繼承需要的手續:

1、向遺產所在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

2、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

3、繼承人到遺產相關部門辦理遺產轉移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繼承遺產需要哪些資料

(一)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1)註銷的户口;

(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二)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

(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

(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三)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户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四)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五)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户口、身份證到公證處。

(六)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七)被繼承人的檔案複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

(八)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遺產的繼承是需要從自然人死亡以後才開始的,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比如汽車,房子,股票等等,而在繼承這些財產的時候需要辦理死亡證明並且需要註銷被繼承人的户口,然後再向有關部門提交其他資料,最後辦理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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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手續 遺產 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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