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遺產分割期限是多久的時間?

遺產分割期限是多久的時間?

遺產分割期限是多久的時間?

一、遺產分割期限是多久的時間?

遺產分割期限為三年。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遺產分割期限規定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遺產分割的繼承時效有什麼限制

遺囑繼承在本質上是財產所有權的流轉,所以遺囑繼承的效力會受到財產所有權效力的影響。為了促進財產流轉,充分利用財產,不讓財產承受人躺在權利上睡覺,國家對遺產承受人繼承權利的保護期限作了一定的規制,表現在:

第一,對受遺贈人接受遺產期限作了規制。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對繼承權受到侵害請求法院保護的期限作了規制。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故繼承權保護期限為3年,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總的來説就是,如果受遺贈人在法定時間內不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其繼承權就不再受法律保護;如果遺產承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繼承權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間起訴,就喪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的權利。

遺產繼承分為遺囑繼承還有法定繼承兩種方式,遺產繼承的分割時限是三年的時間,遺囑繼承在本質上是財產所有權的流轉,所以遺囑繼承的效力會受到財產所有權效力的影響,表現在對受遺贈人接受遺產期限作了規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jiating/jiatinganli/4zk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