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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的時間有效期是多久?

遺囑的時間有效期是多久?

遺囑的時間有效期是多久?

一、遺囑的時間有效期是多久

1、永久有效,遺囑有效期限沒有法律規定,只要立遺囑人不進行變更或者撤銷遺囑就永久有效。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遺囑有效期的時間是永久的。且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二、遺囑執行需繼承人確認嗎

1、被繼承人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對個人財產進行處分。而執行遺囑時,又會涉及到遺囑執行人,即遵照被繼承人在遺囑上的財產繼承約定,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

2、有些遺囑人會在遺囑中約定遺囑執行人是誰,如果是法定繼承人,則該法定繼承人不得拒絕作為遺囑執行人。如果遺囑執行人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在他同意承擔執行遺囑的義務時,才能作為遺囑執行人。如果遺囑中沒有約定誰為執行人,或者指定的執行人患有重病、喪失行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作為遺囑執行人。如果法定繼承人為多人時,也可以由全體繼承人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為代表執行遺囑。

三、遺囑繼承什麼情況下會失效

1、有效的遺贈扶養協議會導致遺囑中對遺贈扶養協議中已處分財產的處分失效,但並不影響對遺贈扶養協議中未處分財產的處分效力。

2、不滿十六週歲的兒童、精神病患者、已滿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等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同時,立遺囑人立遺囑時無行為能力、後來有了行為能力,所立遺囑仍然無效;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效力。

3、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固然無效,但實踐中較難證明,尤其是立遺囑人已經去世的情況下,他人若想通過訴訟認定遺囑無效,必須要有足夠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證據證明。

4、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的,遺囑被視為撤銷或部分撤銷,不發生法律效力。

5、遺囑人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處分也導致遺囑無效。實踐中經常發生夫妻雙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另一方的遺產,導致處分該遺產的遺囑或遺囑中的部分內容無效。

父母在世子女不能放棄繼承權,父母在世未進行財產分割,子女是享有繼承權的,即使子女主動提出放棄,在法律上還是正常享有繼承權,父母去世後分配的遺囑,受贈人在兩個月內接受,到期未接受視為放棄。

遺囑是沒有有效期的,訂立後將永久生效。但是繼承人繼承的時間是有規定的,需要在遺囑人去世後兩個月內標明是否接受,如果不接受可以選擇放棄繼承,遺囑訂立後具有法律效力,家庭成員因遺囑的財產分割問題產生分歧,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標籤: 遺囑 有效期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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