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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籤婚前財產協議

如何籤婚前財產協議

如何籤婚前財產協議
律師解析:籤婚前財產協議的方式:
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就財產分割、財產權屬等相關內容協商一致,即可訂立書面協議説明雙方約定的相關內容。
只要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能體現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條件,協議即可依法生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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