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婚姻法如何規定房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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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户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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