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 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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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如何?
第二百九十八條 聽證範圍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下列情況公安機關適用公開聽證: (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二)吊銷許可證或執照; (三)較大數額的行政罰款。較大數額 第二百九十八條 聽證範圍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下列情況公安機關適用公開聽證: (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二)吊銷許可證或執照; (三)較大數額的行政罰款。較大數額的具體標準指:對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的罰款;對違反邊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個人處以6000元以上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x9rr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