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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規定 商標侵權被起訴後要承擔哪些責任

怎麼規定 商標侵權被起訴後要承擔哪些責任

商標侵權被起訴後要承擔哪些責任,怎麼規定
商標侵權被起訴後要承擔哪些責任,怎麼規定
商標侵權被起訴後的後果有:
(1)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
(2)收繳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商品;
(6)根據情節處以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
(7)按照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按照獲得的利益對被侵權人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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