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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具有訴訟主體資格是什麼

分公司具有訴訟主體資格是什麼

分公司具有訴訟主體資格是什麼
分公司具有訴訟主體資格是什麼
分公司具有訴訟主體資格是指分公司可以獨立進行與其民事行為能力相符合的民事活動,包括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參與訴訟。
分公司雖然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我國為了方便其訴訟,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賦予其訴訟權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為訴訟主體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雖然能作為訴訟主體,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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