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賠償勞動爭議案例分析 法律 關注:2.71W次 勞動爭議案例趙某從1979年到永泰化工廠工作,1997年趙某患病,經治療2年未見好轉。1999年4月醫療期滿時,趙某已無法從事原工作,該廠為其調換了兩次工作崗位,趙某仍不能勝任。化工廠遂解除了與趙某的勞動合同,且拒絕給趙某任何帶待遇。趙某認為化工廠不應解除勞動合同,且應給自己相應的待遇。 標籤: 爭議 工傷賠償 賠償 工傷 案例 待遇 工傷賠償標準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o6p4x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