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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中的迴避

行政案件中的迴避

行政案件中的迴避
多少錢算職務侵佔罪
你好,你諮詢的多少錢算職務侵佔罪呢,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資金週轉可謂是一種眾所周知的行為,通常也不認定為犯罪,不過有人卻在週轉完慢慢演變成侵佔,讓自己也逐漸向職務犯罪靠攏,但也有很多人誤以為一旦佔有公司的錢就屬於職務侵佔罪了。

事實上,要構成職務侵佔罪要符合一定條件的。

第一,行為人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

如果只是利用工作熟悉環境、容易靠近目標而佔有財物的,通常是以盜竊罪定罪處罰,而不是職務侵佔罪,所謂的職務上的便利,是指與本身的職權和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比如利用管理的權力或者地位控制等等。

第二,行為人有侵佔的行為;

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的目的將單位的財產佔有己有的才可能涉嫌犯罪,如果是借用沒有及時歸還的,不能認定為職務侵佔罪。

第三,侵佔的數額比較達到較大的程度。

侵佔的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不能認定為是犯罪,在被發現之後應及時歸還財物,並接受紀律處分。職務侵佔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屬於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行為人涉嫌職務侵佔罪。

需注意的是,職務侵佔罪所侵佔的並不侷限於我們所理解的錢,將公司、單位的建築物、專利、商標佔為己有的情況,而且行為人一旦實施非法侵佔就處於繼續狀態,在最後沒有將原本想侵佔的財物變為己有的,屬於未遂,行為人不能以沒有佔有財物不成立犯罪來為自己開脱。

最後,職務侵佔行為被查明時要積極退還財產,爭取能從輕減輕處罰,案情複雜的時候建議找個律師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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