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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的執行標的為零是什麼意思

被執行人的執行標的為零是什麼意思

被執行人的執行標的為零是什麼意思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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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被執行人的執行標的為0是什麼意思?

被執行標的,仍然被佔有,首先要知道被執行的標的物是什麼!一般理解,你説的被強行佔有的標的物,應該是“房子”。如果被執行人全家老小好幾口人,就這一套幾十平方的房子,沒有其他財產,即使該房產被執行,申請執行人也很難拿到。如果你能提供被執行人還有其它法院不知道的房產,你可以提供線索給法院,讓法院查封;法院查到你説的房產了,確實是被執行人的,那麼你可以申請法院對現在被被執行人強行佔有的標的物,採取“強制遷出”措施。通俗地講,就是請法院把被執行人“攆出去”。這就是對被執行人的執行標的為0是什麼意思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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