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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同一個總公司下的分公司是否可以互相籤合同

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同一個總公司下的分公司是否可以互相籤合同

同一個總公司下的分公司是否可以互相籤合同,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同一個總公司下的分公司是否可以互相籤合同,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同一總公司下分公司之間能否籤合同要根據情況而定。一般只有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的分公司才有合法經營權,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沒有營業的執照的分公司不能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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