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賣店與小區物業簽訂合同範文 法律 關注:1.91W次 物業服務要簽訂合同嗎正常情況下是不需要的,因為業主委員會就是代表全體業主。但有些情況下,物業管理企業為了確保管理費的正常收繳,考慮在業委會不作為的情況下便於對惡意欠費業户進行追收,因此作出與每單元小業主再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舉措。 標籤: 小區 財產侵權 小賣店 範文 簽訂合同 物業 損害賠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jdo6j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