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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違約金基數是按合同總額

計算違約金基數是按合同總額

計算違約金基數是按合同總額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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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後違約金怎麼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乙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的規定強調違約金補償性的理念,同時有限地承認違約金的懲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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