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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與刑罰的關係

行政處罰與刑罰的關係

行政處罰與刑罰的關係
我朋友被處罰了,諮詢下行政處罰與刑罰的關係
解:一、刑事責任是指觸犯刑法的犯罪人所應承受的由國家審判機關(法院)給予的制裁後果,即刑罰。 二、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所給予的法律制裁。 行政處罰分為人身自由罰(行政拘留)、行為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暫扣許可證和執照)、財產罰(罰款、沒收財物)和聲譽罰(警告)等多種形式。行政處罰的具體種類有: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刑罰是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責任形式。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1.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包括: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是補充、輔助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包括: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4)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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