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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如何變更或撤回

遺囑如何變更或撤回

遺囑如何變更或撤回
遺囑如何變更或撤回
遺囑的變更與撤回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遺囑人另立新的遺囑,並且在新的遺囑中明確表示變更或撤回原來的遺囑。
二、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沒有在後面的遺囑中明確表示變更、撤回前面的遺囑,如前後遺囑內容全部牴觸的,推定撤回前遺囑;如前後遺囑的內容部分牴觸時,則視為遺囑的變更,牴觸部分按後遺囑辦理;如前後遺囑不相牴觸,數份遺囑可以並存,不發生變更和撤回的問題。
三、遺囑人可以通過自己與遺囑相牴觸的行為,變更、撤回原來所立遺囑。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內容相牴觸的,推定遺囑變更、撤回。
四、遺囑人故意損毀、塗銷遺囑的,視為變更、撤回遺囑。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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