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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專家的貓膩

工傷鑑定專家的貓膩

工傷鑑定專家的貓膩
司法鑑定5級工傷鑑定8級有貓膩嗎
因傷致殘原因不同,申請鑑定的程序、鑑定機構、依據的鑑定標準有所不同,造成鑑定結果的傷殘等級不一致:工傷致殘的,工傷職工要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領到工傷認定書後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依據的是《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交通事故致殘的,可以由交警隊委託向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鑑定,也可以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訴後,申請法院委託鑑定,依據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見:1、《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3、《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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