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判幾年 法律 關注:3.08W次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判幾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標籤: 刑事辯護 商業 刑事處罰辯護 損害 商品 聲譽 信譽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8z1oy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