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由何部門發放 法律 關注:3.06W次 獨生子女費由何部門發放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離婚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標籤: 部門 子女撫養 婚姻家庭 費由何 發放 獨生子女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7vv36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