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級別管轄問題 法律 關注:2.03W次 繼承案件有級別管轄嗎有。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屬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並且是專屬管轄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標籤: 訴訟管轄 級別管轄 行政案件 訴訟仲裁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61lg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