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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逾期待遇

工傷認定逾期待遇

工傷認定逾期待遇
工傷認定逾期後認定的待遇是怎樣的

因為超期無法認定工傷,就不是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事故發生之後的一個月內,單位給予申報,單位不申報的,職工本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報,過期不申報,就等於放棄了申報的權利。不再給予認定工傷。也不享受工傷待遇。


單位應當在發生工傷之日起30天內申請工傷認定,有正當理由逾期的,工傷認定行政部門可以延期。沒有如期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相關待遇由單位負責。


用人單位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家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注意這裏是“可以”而不是應當,所以職工申請認定工傷是權利而不是義務,如果沒有申請,相關工傷待遇應當由單位負責。實踐中,有些辦案單位認為職工未在一年內申請認定工傷是放棄相關權益,這麼做是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立法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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