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的行使期間為幾年 法律 關注:1.24W次 撤銷權的行使期間為幾年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1年,由撤銷權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申請撤銷。 標籤: 債務債權 行使 撤銷權 債權債務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1wey3k.html